多城发布预警,厦门买房人注意了!

  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广州、杭州、成都、重庆、合肥、海口等地相关协会发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 ,提醒房东和租客要警惕长租公寓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防范“租金贷”风险,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

  多地集体预警背后,是部分长租公寓等租赁企业“爆雷”事件频发,爆仓跑路的层出不穷。直接影响上万人,一方面租客付了一年的房租,却无房可住,而另一方面房东也面临着把房租出去,无房租可收的局面。

  不仅如此,在租房市场中,由于疫情影响,多地租金持续下跌,即使是市场相对稳定的厦门,当前全市房租整体也有所下跌。

  突发事件,让公寓产品的弊端骤显。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公寓类房子,别轻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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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不少人对于公寓都并不陌生,但是对其具体分类又不太熟悉。

  具体来看,当前市场中的房源可以根据产权不同,划分为普通住宅(70年)、住宅公寓(70年)、商业公寓(40年)。

  其中,居住公寓虽然带有“公寓”两个字,但它是建在住宅用地上,与普通住宅在产权年限上一致,所以和普通住宅相差不大,可落户,可就近上学,可以使用30年贷款。

  之所以被定义为公寓,是因为它的日照时间无法满足住宅标准——

  根据厦门2018年发布的《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住宅建筑(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的农村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当现状住宅(以户为单位)原有效日照低于大寒日3小时的,该户原最大的有效日照时间作为其日照标准,应满足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该标准。居室指卧室、起居室(厅)。

  而公寓类型的日照时间则相对宽松。

  也就是说,一套房子,需要至少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才可以称之为住宅,而小于这个光照时长的,则为居住公寓。

  因此,就居住公寓来说,此类房子在居住体验上会与其他住宅产品差上一些。户型同普通住宅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比较常见的公寓户型很难做到南北通透,并且常常没有阳台,甚至是全封闭幕墙外立面,没有可打开式窗户。

  但是,另一方面,此类房源相对于普通住宅其面积会比较小,总房款会相对较低,所以受众会偏向刚就业的大学生或者居住过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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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们在市场中更容易“踩雷”的其实是另一类公寓产品——商业公寓

  相比于居住公寓,商务公寓则有着相当大的缺陷:

  第一,产权年限短。商务公寓一般建立在商业用地上,产权只有40年,极少数为50年。

  第二,不能落户。如果你买了商务公寓,即便是位于市中心,与名校相邻,孩子也无法落户上学。

  第三,首付高贷款年限短。虽然公寓不限购不限贷,但首付更高,贷款年限更短,对买房人而言压力更大。

  第四,水电费贵。商务公寓的水电是按照商业标准征收的,要比普通住宅更贵一些。

  此类房源而言,其更适合一些已经被限购的购房群体,买来长期投资,并不推荐购房者将其作为自住。因为其存在着一些缺陷:

  一方面,没学区,商业用水用电,不够优质的居住体验感,以及小区内租户多,人群构成比较复杂,使得该类产品并不适合于自住,尤其是对有家庭的群体自住;

  另一方面,该类房源的转手成本也更高,再加之其产权等方面的拘束,使得其转手的难度也高于住宅产品;

  对投资者而言,考虑买此类房源,则需要考虑其地段,目前来看,种种限制之下,该类产品在增值方面也远低于住宅,而从租金回报率来看则比较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上下波动。

  总体来说,想要买这类房源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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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市场中还有一些“类住宅”的房源,也常常以“能住”作为噱头进行出售。

  然而实际上,这类房子的土地性质多为商业、办公甚至是工厂用地,并不能将其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来居住。

  去年,厦门也大力封杀“类住宅”房源。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增加禁止条款,对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此类项目改为“类住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

  不过在过去几年中,仍旧存在部分购房者已经踩雷。因为存在部分开发商违规操作,将“商业/办公”用房当作“商住”两用房卖,导致无法办理五证,业主无法交房,以及顺利入住的问题。

  所以,对于这种性质的房源,厦门人需要警惕,再便宜,也别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