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2017年完成了思明区

两个小区的门禁系统改造


根据当时的政策

这两个项目60%的费用

将由政府奖补资金补给企业


可就因为一个签字

这些钱到现在都没有到账

到底怎么回事


小区门禁系统改造

企业奖补资金迟迟未拿到


2017年9月,许先生所在的公司承建了莲前街道龙山桥社区富山公寓和东浦院子小区门禁系统的改造。2个月后工程完工,但是工程款项却只拿到了一部分。

许先生

因为当时这边是无物业小区,当时有个政策就是‌‌居民只要出40%,然后由政府出60% ,当时因为‌居民的钱他是已经给了,然后就政府这一块还没给。


相关人员不签字

企业错过财政审核期限


许先生说,根据他们前期签订的项目协议,剩下这60%约4万多元的资金,需要由思明公安分局报区级财政审核通过后拨付。但这个过程中却因为一个签字卡住了

许先生

我们验收应该是在11月底,就2017年11月底验收的,有去找街道盖章的,但是字没有签,因为验收完他们也没有给签字,所以我们也那样把材料送上去了‌,然后思明公安分局就说我们的资料没有签字不行,然后2018年被退回来。


许先生说,当时在这张“思明区以奖代补服务类项目验收申请表”上面,莲前街道办事处已经盖完了章,但是就是缺少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字,于是2018年他就拿着这张表格去到了莲前街道办事处,找相关工作人员补签字。

许先生

他一直就不给签,就推来推去,‌‌因为可能当时做的时候是一个综治办的主任负责,然后后面验收的时候又是另外一个综治办的主任,他们两个其实都在莲前街道,但就是互相不认,推来推去,就说这个是他的事情,我不知道,然后上一任就说,我现在不在那个岗位了,我也没办法给你签字。


一边说不是他的事情

另一边又说自己没权利签

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

这个字始终没签成

最终这个项目的财政审核期限也到了

4万多元的奖补资金就没了下文


为什么补一个签字就这么难呢?

市纪委监委启动了直查督办


01

经办人员称盖的只是“过路章”

调查人员首先来到了莲前街道办事处,找到了原先负责门禁系统改造的综治办经办人员。这名经办人员说,当时这个改造项目是思明公安分局设立的,2014年开始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

经办人员

2017年以前以奖代补这个项目实际上跟我们区、街没有任何关系, 公安做,街道只是给他证明一下有这么一个项目,走一个过路章。



经办人员所说的“过路章”

其实就是2017年验收申请表上街道所盖的公章

既然都已经盖章了

为什么再签个字就这么难呢?


这名经办人员说,以前的奖补资金都是公安部门在发放,2017年之后这些钱由街道发放,资金发放的方式发生改变后,财政部门就要求必须要有街道的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经办人员

2018年7月份的时候他要签字,就是对这个工程项目验收签字、核实确认,当时我已经离开综治办了,要签也不是我来签,肯定是综治办派一个主任来签,有其他工作人员,对吧。


02

如何盖的章也成“糊涂账”


根据相关企业反映

他们当时和综治办负责人多次沟通

但对方始终不肯签字

随后调查人员找到了时任莲前街道综治办主任


时任莲前街道综治办主任

我来莲前街道工作,也没人跟我讲过有这么一件事情,第二个我综治办问了一遍,都没有人有跟这些人发生的这种工程项目的交接、对接。(就像你说的如果你问了综治办,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事情,那这个章我们综治办是怎么给他盖出去的?)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03

思明公安分局:街道有审核验收责任,“过路章”说法不成立


之后,调查人员又来到了思明公安分局和莲前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了解,2014年思明公安分局制定了这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在辖区展开。实施方案中明确街道综治办有审核义务,街道办也有验收责任,因此,街道工作人员所说的“过路章”明显站不住脚。

莲前派出所也表示,这些年来他们也多次就此事与街道沟通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

另外,调查人员还了解到,2017年思明区共有25个小区参与了这个“以奖代补”的项目,这些小区都通过了公安部门的实地验收,但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领到了奖补资金。


 

思明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

 

我们第一次提交的时候,表格很乱,财政局说表格要改,规范一下。在最后2018年9月份,企业也没提交过来,当然区财政局就以第一次上交的认定,就出了一份批复,批复就说某某7个小区是不符合申报规范的 没给他们报,另外18个就报掉了。 



    工作人员表示,这7个不符合申报规范的小区,就包含了许先生所在企业承建的项目小区

    另外,公安部门表示,奖补资金一直都是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给相应街道,根本不存在奖补资金是公安部门拨付的说法


04

工作作风问题作祟

    调查人员指出。在这件事情中因为缺少了街道工作人员的一个签字,企业的奖补资金就很难拿到手。这件事暴露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在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表示,接下来将督促莲前街道举一反三,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研讨问题解决的途径。



记者 | 熊伟 何鸿林 杨仁杰 林育龙

编辑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