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内的户口怎么转移呢?

岛内转岛内

岛外转岛内

岛内转岛外

分别什么要求?

转移的几种方式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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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岛外转岛外&岛内转岛内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亲属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也就是说: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3个条件都要满足】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申请材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岛外转岛内还需要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许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个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打印。)




办理流程

直接带上材料去各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就可以啦,是在户籍窗口哦


各区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 0592-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 0592-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0592-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0592-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 0592-7558218


翔安分局办证大厅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0592-7628816


周一到周六都办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