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捆的现金摆在桌子上

这不是工资发放现场

而是业委会向业主发钱




9月12日、13日

这一幕就发生在紫微恒菁小区

业主只要拿着产权证

就可以领到相应的“分红”

这是该业委会成立三年来

首次举行小区公共收益发放活动



据了解

此次共有30万元收益款发放到了业主手中

其中一位拥有多个产权的业主

一次性领到了3500余元




那么发的这些钱都从何而来呢?




据悉,紫微恒菁小区由紫微花园和恒菁村小区两个小区合并而成。自1999年成立以来,两个小区一直由开发商华林集团负责物业管理。2017年,华林集团产业转型,退出了物业管理。在莲薇社区居委会的推动下,两个小区“二合一”成了紫微恒菁小区,共有居民635户。同年9月11日,499户居民投票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出6位业主委员,其中热心公益事业且为退伍军人出身的业主方海明高票当选业委会主任。此后又经多方考察,小区选出了一家物业接管

    



“华林物业管理小区时,每平方米0.5元的物业费收了20年。他们退出后,我们重新招标了一家物业,随着物价的上涨,我们通过业委会投票,相应提高了一点物业费,楼梯户和电梯户物业费分别涨到了0.95元/平方米和1.95元/平方米。”


方海明介绍,业委会成立后,小区实行业委会和物业双重管理,业委会监督物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小区管理井井有条。



方海明告诉记者,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来自停车费、电梯广告、鸟箱及一些零碎收入等。业委会成立时,他们就在银行开通了一个对公账户,所有进出项全部走该账户,不收现金,每一笔账都清清楚楚,就连小区博饼活动的奖品和获得者名单也全部要公示,方便业主监督。



业委会成立三年来,建立了“近邻互助”模式,小区还成立了党支部,成了莲前街道170个小区中唯一一个省级党建示范小区。小区的公共收益也日渐增多,截至目前,公共账户上已有70余万元。经过业委会投票决定,按照每户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向全体业主先行发放30万元。



“我在这个小区住了20年了,第一次领到福利。有这么好的业委会,我们的房子都增值了。”居民王女士说。



市政协特邀研究员杨毅

对紫微恒菁小区的做法表示赞同


他表示,小区公共收益是业主的共同私人财产,保留还是分配是业主的自由权利,但他更倾向于分到业主手中,因为现收现付便于监督,分配给业主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体现。


    

当前

厦门不少小区实行

“低价位、放经营”管理模式

物业费低

一些项目交由物业自行经营

容易形成物业和业主扯皮纠纷



杨毅认为,负责任的业委会应深挖盘活小区资源,为业主争取更多利益。业委会也可以法定化,成立官方组织、建立法人,将物业费统一管理,再按开销分配给物业;同时,用法治约束和监督物业,使其落实好“保姆和管家”的职责。



事实上

早在2015年

江苏苏州便有小区将公共收益

以物业补贴方式发给了业主


在湖南长沙、河南漯河、山东菏泽

也都相继出现过类似的消息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现实中,很多小区都会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或者其他的公司来经营或管理,但很多业主可能都忽视了这部分收益。这笔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不仅需要业主强化自身的权利意识,还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这些收益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物业给业主“分红”也不该只是个案。 


来源:海西晨报